《曾格案件》,此词条收录于07/05,仅供参考
曾格案件又称“曾格事件”,是发生于美国(当时为英国殖民地)的关于争取新闻自由的著名案件,发生于18世纪30年代,被认为是与“塞勒姆审巫案”齐名的北美殖民时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诉讼案。
1733年11月,由于被政府视为长期以来在其创办的《纽约周报》上刊登批评、揭露、诋毁纽约殖民地总督及其下属官员的报道,出版商约翰·彼得·曾格(John Peter Zenger,以下统称曾格)因“煽动诽谤罪”被捕入狱。1735年8月4日,来自费城的律师汉密尔顿(A.Hamilton)及其律师团队在庭审中,论证了“谎言才构成诽谤”的原则,为曾格进行了成功的辩护,最终曾格被陪审团裁定为无罪。后来,曾格案件的庭审记录被整理成详尽的报道公开出版,很快风靡了北美各殖民地以及伦敦,并多次再版、定期重版。
曾格案件中,汉密尔顿等人提出的“确实的言论不应以诽谤与煽动入罪”等观念、与英国皇权的对抗、对大陪审团在审判中保有司法终审权地位的明确与维护,对于当时的人们以及后世美国司法实践与法学思考都造成了深刻影响。曾格案件被认为是美国新闻出版自由观念的滥筋,也推动了英国本土争取新闻出版自由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