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干部藏匿个人以权谋私问题、企图以辞职逃避监管行不通了!今年以来,多地纵深推动廉洁国企建设,在其中发现“逃逸式辞职”现象并制止,暂缓其离职。
多地干部突击离职未成
今天一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紧盯国企领域“逃逸式辞职”问题 织密织牢制度防护网》,指出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督促国资国企系统加大治理力度,发现多人企图带“病”逃离职位并阻止。
(来源:中纪委国家监委网)
其中,四川省成都市对存在疑点的人员通过“书面审查 重点约谈”方式开展复核,2024年以来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47份,暂缓4人离职。
2024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和相关省级分行纪委运用“室组地”“组地行”联合办案模式,共查办“逃逸式辞职”案件4件4人。
湖南省全面起底省管企业“逃逸式辞职”问题线索,加大查办力度。针对2024年下半年以来发现的8家省管企业“逃逸式辞职”问题,目前已协调地市级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有关问题线索10余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推动有关部门创新打造国资国企数字监管平台,实现对国资国企资金、资产、投资主要廉洁风险实时动态防控,防止“逃逸”“提前筑巢”等行为。目前,该平台汇集全区57家区属国企全量数据。
成都市推动市属国企建立离职前审核制度。成都轨道集团明确离职审批程序,落实离岗必审原则,将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纳入离职审批表,规定未经审核严禁办理离职手续;成都兴城集团出台离职审计审查管理办法,将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纳入离职审计范围。
逃逸式辞职成隐腐 “安全阀”
中纪委为何发声紧盯国企逃逸式辞职?
国企是典型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而“逃逸式辞职”的行为已成为新型腐败的隐蔽通道、隐形腐败的“安全阀”。
“逃逸式辞职”指国企领导干部在职时利用职权谋利,为逃避追责而突击辞职或退休,伪装成正常离职,实则切断监管链条。其典型表现为:
逃避惩处:在被调查前火速离职,制造“人走事消”假象;
“期权”交易:辞职后赴关联企业任职,以顾问费、项目合作等形式兑现“腐败期权”;
抱团腐败:与利益集团勾结,离职后继续操控原单位资源。
此类行为因潜伏期长(可达数十年)、伪装性强,常规监督机制难以穿透。
反腐升级入深水区
1月初,党的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要求坚决消除反腐败盲区、死角,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仅要清除水中的“蓝藻”,更要铲除滋生“蓝藻”的“淤泥”,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
中纪委此举是响应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针对国企“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系统整治的深化。
此外,也有更深的动因:当前,腐败形式有所改变,虽然传统贪腐在我党严厉打击下逐渐减少,但“离职套现”“旋转门腐败”等隐形手段增多;今年还是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收官年,需彻底清除阻碍市场化改革的“蛀虫”;此外,群众关切升级,比如杨伟突然辞职事件,引发公众的强烈质疑……这一切,都倒逼反腐策略升级。
此举也是修补当前监管盲区的有力手段。
当前,部分国企还没建立廉政档案动态追溯机制,离职程序流于形式;同时对“一把手”权力制约不足,为其预留了腐败操作空间。此外,退出机制仍显僵化,传统“能上不能下”的用人制度,使问题干部更倾向“一走了之”而非接受问责。
中纪委此次发声,既是向“逃逸式腐败”亮剑,也是为国企改革扫清障碍。随着2025年国企治理节点临近,通过“离职闭环监管 三项制度改革”的组合拳,或将重塑“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权力监督新生态。
(来源:中纪委国家监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