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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事儿办的怎么样了啊?快了,放心吧!你和别人是不是说过这样的话?
如果有的话,我告诉你,这样的说话很不靠谱,有可能会耽误大事儿。
这种使用指代词沟通的习惯一定要改改,特别是在工作中,不改的话会吃亏的。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看看这几个例子就知道了。
“他走了”
下午5点左右,小周接到一个客户打电话找老张,小周说:“他已经走了。”
第二天,小周又接到同一个客户的电话找老张,小周说:“他已经出去了。”
第三天,小周第三次又接到同一个客户电话找老张,小周说:“老张已经离开公司了。”
直到第四天,小周第四次接到同一个客户电话找老张,才说:“不好意思,老张从我们公司离职了。”
看到了吧,在意思暧昧不清的表述面前,每个人都可能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解读这个信息,而表述方的意思却只有一个,小周的本意是老张已经从公司离职了,可是,为什么客户还是打电话过来?
就是因为,“走了”“出去了”“离开了”“离开公司了”在听者看来,可以解读为多种可能:出去了;下班了;歇病假了;出差去了;去开会了;被领导叫过去了;去封闭式学习班了;调到其它部门了;辞职了……甚至可能离开人世了!
你不明说,说的不具体,你怎么就能肯定对方也跟你想的一样呢?如果小周第一次接电话的时候就说“老张从我们公司离职了。”就不会导致对方又三番五次打电话过来。
这就是“他走了”指代不清,给别人造成的困扰。
“原计划”
有一次,一家公司的培训经理小黄与我商定了5月25号的培训日期,5月初的时候,小黄给我打电话说,5月25号前后公司总部领导要来公司视察工作,看看能否将课程时间推迟到6月5号,我看了下日程表,发现有档期,就同意了时间调整的安排。
5月15号,小黄给我打电话说:“老师,我们的培训还按原计划执行,可以吗?”我说“没问题啊。”
过了几天,小黄说给我订机票。我说6月5号的课还早呢!
电话那头小黄急了:老师,我们的课程时间是5月25号啊,上次我不是给您说按原计划吗?
我说:是啊,原计划就是6月5号啊!5月25号的时间档期已经给了其它公司了。
我和小黄之间对于“原计划”的不同理解,导致出现这样的差错。我理解的“原计划”是上次说的“原计划”,小黄的“原计划”是上上次说的“原计划”。
“原计划”指代的意思不同,结果就误了事。
如果小黄说:“老师,我们的培训还按原计划5月25号执行,可以吗?”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在沟通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下面七条细节,避免因指代不清,让别人产生误解:
•不要光说日子,要带着月份说——3月8日。
•不要光说日子,要带上星期说——3月8日(周三)。
•时间要用24小时制,不要说6点,要说18点。
•不要用一大早、早上上班——要用上午9点。
•不要用下午上班——要用14点。
•不要用下旬后半段——要用3月25日以后,让时间的幅度尽量小一些。
•不要用下个月初——要用5月5日前后两天。
别看这些都是小事儿,对方对你指代的意思,理解稍微偏差一点点,就会出大事儿。到时候,你说责任算谁的?
“收到”
小A给同事小B发去了一封重要邮件后,又发了条短信提醒对方:“我给你发了邮件,请查收。”小B马上回了短信过来:“收到。”
小A就迷茫了,“收到”?收到什么了?是收到这条短信了,还是已经收到邮件了?
小B的反馈速度确实很及时,但是,“收到”指代的是什么意思?他给出的是一个模棱两可,让人很难判断的表述。
对于小A来说,不能用“想当然”来判断,按照自己的想法,既然是“收到”,那肯定是收到邮件了。这种“想当然”很有可能耽误事。
对于小B来说,清晰地回复“邮件收到了”或者“我查看后回复你”。多打几个字就能让对方知道你的意思。
改掉使用指代词的坏毛病
在沟通反馈过程中,含混的表述、容易引起误解的词汇最好不用,以免影响信息的传递质量。沟通反馈的表述要具体、准确。
比如:“小张,跟你通报一声:从现在的进度来看,那件工作还需要花些时间。”
“那件工作”是哪件工作?你指的是A事,也许对方想的是B事。
我们在向别人发送信息的时候,应该尽量避免使用像这个、那个、这边、那边、这些、那些,还有他、他们、你知道的、你懂的等这一类的指代词,这样说有可能因为说者和听者的处境不同而造成误解,要直接说清它们各自指代的人或事是什么。
再看看下面的这些例子:
•请你告诉他(改说成)请你告诉隔壁王老五。
•和上次那个一样(改说成)和xxx一样。
•老地方(改说成)地铁4号线A出口。
•大部分(改说成)85%左右。
•少部分(改说成)30%左右。
•尽快(改说成)周五下班前。
•改日(改说成)星期三下午。
同样道理,我们在接收别人信息的时候,如果对方语言中使用了指代不清的含混表达时,你要当场询问澄清:“你说的是……吧?”,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他说的“那件事”就是你心里想的“那件事”,要确认,不要猜测,这样才不会不耽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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