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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车挂了走了算逃逸吗-撞了别人的车不知情,直接走了算逃逸吗?晏月清律师:不算!

公益普法简报?2024年第62期

6月4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87次,主要咨询领域为侵权责任、劳动保障、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等。

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刘浩良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李兵律师,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晏月清律师。

律师回复精选

游客坠马受伤,马场经营者要赔偿吗?

有劳动合同,但未缴纳社保,如何维权?

开发商虚假宣传学区,欺骗消费者

婚前买的期房,只写了女方名,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撞了别人的车不知情,直接走了算不算逃逸?

在自己车位安装充电桩,物业收服务费合理吗?

衡阳网友问:

有骑马经验的游客,在没有佩戴全套专业防护装备的情况下,因为马突然发狂,游客坠马受伤,马场经营者要赔偿吗?

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

刘浩良律师答: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骑马是因为经营者安全保障做得不到位,是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的,如果游客自身存在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最终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确定应改承担的侵权责任。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长沙网友问:

本人今年3月底有入职一家电销公司,薪资结构4500(全勤200住宿300)试用期一个月缴纳五险一金,通过试岗签订劳动合同后上班,被得知公司口头规定每天需要两个意向客户,一个50两个100没有就全扣了,然后记录发薪日核对发放工资,且目前个人税仍然没有入职公司信息,也没有缴纳社保。

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

刘浩良律师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办理,员工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同时如果合同约定固定工资的,除非员工存在重大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等情况,一般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针对公司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并要求解除劳动协议支付相应的补偿。

法条链接: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岳阳网友问:

购买房子时承诺对面二中(小、中、高)在建中,并在购房广告中体现,诱导消费者以学区房价格进行购买,违反了消费者权益法。相关部门回复说政府规划过,请问规划跟在建的区别是什么?还没有开始建,怎么能宣传在建中,这广告是政府许可的吗,还是为了诱导消费者?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李兵律师答:

如果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具体确定了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并对签订购房合同产生了重要影响,应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要约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怀化网友问:

领证前买的期房,写的我自己的名字,首付一人一半,装修一人一半,房贷一直我还,还了4年差不多16万,家庭开支大头是我,房子没装修好之前租房住,房租也是我付的。21年买的期房,22年领证,23年年底生娃,24年他要离婚,他要分房子一半。他同意一次性支付20万抚养费,从属于他的那一半卖房钱里扣。我朋友说,应该一分都不给他,反正写的我一个人名字。我这个属于婚前财产吗?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李兵律师答:

对于婚前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湘潭网友问:

老公给别人车撞了,但是不知道,走了算逃逸吗?

给车挂了走了算逃逸吗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

晏月清律师答:

碰到别人车不知情,离开了现场,不算逃逸。

车辆剐蹭也属于交通事故,责任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走不属于逃逸,即主观上也就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但是主观上存在故意,并且在有证据证明其在知情后逃走的,属于肇事逃逸。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衡阳网友问:

自己车位安装充电桩,物业收200元服务费合理吗?

给车挂了走了算逃逸吗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

晏月清律师答:

不合理。针对该服务费双方应当先签订服务合同。根据您的陈述,如果物业公司未与您签订任何形式的服务合同,导致双方权责不明,无法明确物业公司提供车辆充电桩线路维护的具体服务事项。

其次,物业公司收取该费用的标准,既无行政部门规定,又无业主大会决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足以证明该费用遵循了“自愿、微利”原则。

再次,充电桩线路维护的特约服务合同涉及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应当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确认合同内容、双方权利义务、安全责任及收费标准等事项。

来源:红网《问法湖南》栏目 编辑:彭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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