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旅客:
为保障航空运输安全,防范因充电宝(移动电源)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禁止旅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的紧急通知,现就充电宝携带规定重申并强调如下重要事项:
一、 严格禁止携带以下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自6月28日起,无有效CCC认证标识的充电宝: 所有在中国大陆地区生产、销售的充电宝必须获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并在产品本体上清晰标注CCC标识。凡无CCC标识、标识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标识可疑的充电宝,一律禁止携带及托运。
3C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我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国家安全及环境,依法实施的强制性市场准入制度。
已被生产厂家或市场监管部门公开召回的充电宝: 无论其是否具有CCC标识,如属于厂家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官方渠道发布的召回公告范围内的产品,严禁携带登机或放入托运行李。旅客有责任在出行前确认所携带充电宝是否在召回之列。
二、 重要提示:
1. 出行前请务必仔细检查:在收拾行李前,请务必检查您计划携带的充电宝:
2. 是否清晰标注有CCC认证标识。
3. 通过生产厂家官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org.cn)等官方渠道查询,确认该型号充电宝未被列入召回名单。召回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方网站“消费品召回”栏目查询。(网页https://www.samrdprc.org.cn/ )
4. 安全责任: 旅客对自身携带的充电宝安全负责。携带不符合规定的充电宝登机,不仅可能被拒绝运输,若因此引发安全问题,旅客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请广大旅客务必理解并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主动自查自纠,共同维护安全、顺畅的空中旅途。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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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航空公司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