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此词条收录于06/28,仅供参考
陈满,男,1963年2月18日出生,四川绵竹人,高中学历,海南杀人放火案蒙冤者。
1988年,陈满从四川绵阳到海南创业。1992年12月25日,海南海口市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当月27日,陈满以犯罪嫌疑人身份被限制人身自由。次日,陈满被收容审查。1993年9月25日,陈满被逮捕。次年11月9日,陈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之后,陈满坚称蒙冤,并与其家人不断申诉。
2016年2月1日,陈满被浙江高院宣判无罪,当庭释放。同年5月13日,陈满获得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