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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39件衣服不能试穿回家发现穿不上,买39件衣服不能试穿回家发现穿不上

刘女士跟母亲逛杭州四季青,在一家档口买了39件衣服,包含西装、连衣裙、T恤、旗袍、衬衫等等,总共花了5510元。她说,这是她第一次碰到不让试穿的店,加上之前在其他档口消费,遇到不合适都能退,就都买了。母女俩回家试了几件,都穿不了,想退货也被拒了。

据李女士描述,当天她路过这家位于商业街的网红服装店,被店内时尚的款式所吸引。进店后,她正准备挑选心仪的衣服进行试穿,却被店员告知 “店内所有衣服均不提供试穿服务”。面对店员的解释,李女士起初有些犹豫,但看着店内琳琅满目的服装,再加上担心错过喜欢的款式,她最终还是决定凭借自己平时的穿衣尺码,一口气挑选了 39 件衣服,消费金额达数千元。

满心期待地回到家,李女士开始逐一试穿新衣服,可结果却让她大失所望。由于无法提前试穿,仅凭经验预估尺码,许多衣服存在不合身的情况,有的过于宽松,有的则过于紧身,完全无法正常穿着。“花了这么多钱,却没有几件能穿的,这太不合理了!” 李女士气愤地说道。

随后,李女士返回店铺,希望能进行退换货处理。但商家却以 “衣服已售出,且不试穿是店内明确规定,消费者购买即视为接受该条款” 为由,拒绝了李女士的诉求。商家还表示,除非衣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不予退换。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李女士感到十分无奈,只能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对于此次纠纷,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商家不提供试穿服务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虽然消费者在购买时知晓该规定,但商家也有义务保障商品符合消费者的正常使用需求。目前,消协已介入调解,将进一步了解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人士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条件。商家单方面制定的 “不试穿” 规定,若不合理地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条款。同时,如果商品不符合消费者的正常使用需求,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在此事件中,李女士有权要求商家重新处理退换货事宜,若协商不成,还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此次事件也给广大消费者敲响了警钟。在购物时,尤其是面对不能试穿等特殊规定的商品,一定要谨慎选择,充分了解商品信息和商家的退换货政策,避免陷入类似的消费纠纷。同时,也希望商家能够合理制定经营规则,在保障自身利益的同时,充分尊重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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