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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万多买26箱荔枝,山东8岁儿子想吃荔枝家人没买,自己偷偷花1万多网购26箱“妃子笑”..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6月16日报道,山东聊城一名8岁小孩因想吃荔枝被家人拒绝后,偷偷花1万多元网购26箱“妃子笑”荔枝。

收到货后发现实际为桂花香荔枝,相关部门已按虚假宣传立案调查。

爸爸:他就是报复家长

据报道,山东聊城的白先生称,8岁儿子此前想买荔枝,但因为当时价格比较贵没同意。4月28日,儿子偷偷进行了网购。

花1万多买26箱荔枝

网购界面显示,白先生儿子购买的是海南新鲜妃子笑荔枝,每箱5斤,399元一箱,共购买26箱,花费10369元。

“说不好听的就是报复家长,你不让我买,我就偏偏要买,我可以一下子买好多,我看你怎么弄。”白先生对媒体如此描述儿子的行为动机。

据了解,在儿子网购次日早上,白先生称自己在商品未发货时申请退款却被商家拒绝。

商家涉嫌虚假宣传,货不对板

白先生表示,自己全程录制了开箱视频,发现收到的均为桂花香荔枝。

当他联系发货方时,发货方称接到订单就是26箱桂花香。

“妃子笑荔枝是一个高端的品种,它的外观是带刺的那种,比较平滑的那个是桂花香,它的价格差距很大,一斤价格都差8倍了。”白先生对媒体介绍了两种荔枝的区别。

据《小莉帮忙》报道,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称,商家愿意赔付4000元,消费者诉求全额退款,目前尚未达成一致。

相关部门表示,此事已立案调查并对双方进行调解。

律师:消费者要求全额退款有充分依据

6月17日,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潇湘晨报记者分析,商家宣传售卖“妃子笑”荔枝,实际交付普通荔枝,明显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构成违约。

付建律师表示,商家构成虚假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现在小孩的家长要求全额退款是合理的。

对于8岁孩子独立网购的法律效力,付建律师指出,8岁孩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进行的网购行为,因主体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家人发现后申请退款,即便商家未同意仍发货,基于交易无效,家人可拒绝追认该交易,要求商家退款。

付建律师认为,商家应退还货款,若货物已发出,可协商退回货物、商家退款的流程,这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的合理诉求。

不管是货不对板,还是孩子无民事行为能力下单,家长要求退款都有充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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