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龙海》,此词条收录于06/17,仅供参考
郭龙海是于1990年8月27日获释一名罪犯,新华社贵阳电(李武杨俊江)因15名妇女并将其中14名杀害的特大杀人犯郭龙海,2002年1月13日下午在贵州省都匀市被执行枪决。
现年46岁的郭龙海出生于山东省,初中文化,原是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局农垦工商公司经理。1983年12月14日,他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0年8月17日提前被释放后,郭龙海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地报复妇女,先后15名妇女,并将其中14名施暴后用手扼死。2001年5月9日,郭因案发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被依法逮捕。
2001年11月15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郭龙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郭龙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决定执行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