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孟状》,此词条收录于06/15,仅供参考
郑孟状(1964年2月-),男,汉族,浙江宁波人,1986年加入中国,1987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郑孟状长期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及高校教育管理工作,担任浙江省“151”工程人才、浙江省中青年学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及校聘教学科研二级岗位教师。
郑孟状主要从事票据法、公司法的研究,曾主持三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一项国家软科学重大招标项目。他出版了五部著作,包括《中国票据法—专家建议稿及说明》《票据法研究》《支票法论》《公司行政侵权》等。郑孟状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此外,他还曾作为访问学者前往新加坡国立大学、韩国延世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和香港大学进行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