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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被客人灌啤酒,给18个月幼儿灌酒,无论出于什么心态都不该宽恕 | 新京报快评

灌酒给幼儿造成伤害,无知或玩笑,都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幼童被客人灌啤酒

▲当前的儿童友好社会建设背景下,儿童安全也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兜底。图/IC photo

文| 马青

6月14日,#话题,上了微博热搜。

据荔枝新闻报道,近日,浙江台州某医院公布了一起婴幼儿被灌酒引发紧急情况的病例。据介绍,该婴幼儿的父母经营一家饭店,孩子在店内玩耍,一个顾客擅自给孩子灌下50多毫升啤酒。经医生全力救治,幼童脱离生命危险,但酒精可能已对其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损伤。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法律专家则指出,若幼童经鉴定构成轻微伤以上伤情,喂酒者可能面临故意伤害罪的指控;若未达伤情标准,其主观故意行为也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

现实里,部分人仍残留着一些错误认知,有的觉得小孩子喝点酒没关系,“酒量是从小锻炼出来的”,有的则纯粹是“逗孩子”,小孩咋舌称酒辣,大人以此取乐。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就是有人透着骨子里的坏,去故意伤害孩子,这种是最不能饶恕的。

医学早已明确,婴幼儿肝脏代谢功能没有发育成熟,代谢酒精的能力极其薄弱,50毫升啤酒对成年人可能无所谓,却足以对婴幼儿造成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肝脏损伤、急性胃出血、抽搐昏迷等严重后果,甚至可能留下终身智力、运动、语言发育障碍。

这样的事情看似伤天害理,却又时有发生。广西曾有两岁男童在其二伯哄逗下喝下一两多米酒,导致酒精中毒、脑损伤和癫痫,发育水平倒退至一岁左右;四川则是一个父亲在朋友怂恿下让其两岁儿子饮下二两白酒,最终孩子急性中毒身亡,三名怂恿者被依法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批捕。

因此,儿童安全教育不只是对孩子的教育,更多是对成年人的教育培训。哪怕这些成年人并非有心毒害孩子,但无知或玩笑,也都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前述广西、四川案件的处理,就已经充分表明了司法态度,社会当有警醒。

而在此次案例中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那就是孩子父母是饭店老板,忙起来顾不上,就任孩子在店里玩耍,才被人灌了酒。现实中,这样的情境也时常发生,当父母不得不兼顾工作和养娃时,常常会把孩子带到工作场所。

但是,一些工作场所环境复杂,对孩子而言,安全风险也很高。此前,福建厦门、河南许昌都曾有过案例,因家中无人带娃,孩子妈妈就把孩子带到了工厂,没想到孩子却在厂区发生了意外。

在这些案例中,尽管监护人未尽到合理看护的义务,让脆弱的孩子受到了伤害,却很难责备他们没有尽力。毕竟,他们只是想把孩子放在自己眼前,对许多家庭而言,怎样平衡生计与育儿之间的关系,从来都不是轻松的选择。

当前的儿童友好社会建设背景下,与其让父母们困于两难,不如通过社会支持,共同为儿童安全提供更多兜底保障。

比如,提供更普惠、可负担、就近便利的托育服务,让忙碌的父母们在工作时能放心将孩子交予专业照护。再如,在社区、单位、公共场所普遍提升儿童安全意识,强化风险防范常识,减少那些“没想到”“没注意”的意外发生。

每一个这样的案件,都应成为一次公共教育提醒,成为一次全社会重申常识的机会。也只有在制度设计、公共服务、常识普及和文化氛围中,整个社会给予儿童安全、儿童权益系统性关照,才能避免18个月幼儿被灌酒进医院这样的意外伤害。

撰稿 / 马青(媒体人)

编辑 / 何睿

校对 /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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