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约定期限,想解约却怕违约?对方拖延不表态,自己进退两难?这种‘模糊合同’简直是职场和生意中的隐形炸弹!怎样解除没有约定期限的合同呢?具体分析如下:
一、案例分析
(一)案情
内蒙古某科技有限公司、新城区某塑料制品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内01民终5228号,2021年7月12日,内蒙古某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与新城区某塑料制品店(乙方)签订《支付宝收款(人脸识别)设备使用合同》(以下简称《使用合同》),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期限,因支付设备履约问题,某塑料制品店请求解除合同。
(二)法院认为
根据该案二审《民事判决书》,关于某塑料制品店能否请求解除合同?法院认为:“……本案某公司自身无支付业务资质,非银行支付机构未与特约商户直接缔约,违反管理性规定。案涉合同签订后,某公司未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直至本案庭审时,某公司始得披露其自身无支付业务资质、本案支付服务为某公司提供,某塑料制品店知道该解除事由的时间应自某公司披露之日即2024年5月7日起算。另外,双方案涉协议支付设备使用并未约定合同期限,属于持续履行的不定期合同。现某塑料制品店以某公司违约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未超过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因某公司自身不具有支付业务资质,由某公司自身提供支付服务、无手续费提供支付服务不具有现实可能。现某塑料制品店请求解除合同应予支持,案涉合同于反诉状送达之日即2024年4月29日解除。”
(三)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支持解除未约定期限的合同,判决内蒙古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新城区某塑料制品店于2021年7月12日签订的《支付宝收款(人脸识别)设备使用合同》于2024年4月29日解除。
二、律师分析
(一)合同解除方式
实务中,合同解除具有以下两种方式:
1.协商解除。即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下,就合同解除事宜达成一致,和平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无期限合同,在合理期限内通知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二款:“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合同没有约定合同期限,属于持续履行的不定期合同,该类合同解除时,需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同时给予一定的合理期限,为解除事宜做准备,避免合同解除产生不必要的损失。解除合同的通知一经送达对方,合同即解除。
(三)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注意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解除需办理批准、登记相关手续的,应履行相关批准、登记手续,否则不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例如,中外合资经营合同,未经批准登记的解约无效。
2.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需注意,自合同解除权形成之日起一年内,未履行合同解除权,视为权利人没有解除合同的意愿,放弃行使合同解除权,即合同解除权相应消灭。
三、律师总结
合同未约定期限≠不能解除!但现实中,许多人因不懂法,要么被‘无限期合同’捆绑,要么贸然解约反赔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即使合同未约定期限,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仍可解除合同。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联系我们:电话/微信:18929324093
扫上面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擅长房地产、建设工程、国际产业与标准组织领域的诉讼与非诉合规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