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税务局:
近期接到贵局通知,关于我公司2023年4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利润总额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中利润总额差异过大的情况,先说明如下:
差异情况如下图:
公司2023年4季度所得税预缴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此时公司账务尚未处理完毕,公司以快报利润做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2024年3月公司审计报告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账务做了以下调整。
1、对公司已发货尚未确认收入部分做出调整
借:应收账款 56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
借:主营业务成本 390
贷:存货 390
合计影响利润总额110万
2、重新估计了减值损失
借:信用减值损失 -100
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00
合计影响利润总额100
以上均为结账后审计的调整事项,属于年底财务核算经审计后的正常调整,也是4季度利润总额和年报利润总额差异过大的原因。
特此说明!
二哥税税念公司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