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女子漂流遭高压水枪攻击致失明后肇事者逃走”一事引发关注。
据扬子晚报报道,6月9日,一女子在社交媒体网站发帖称,她在景区玩漂流时,被人用高压水枪打伤一只眼睛,当时就导致失明。她说肇事者打伤她的眼睛后逃走,现在发帖寻找目击证人。
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旅局获悉,当地公安部门已介入处理此事。
此外,临朐县相关部门告诉记者,事发当时,男游客没有离开景区,警方联系并找到了男游客。
受伤女子发帖称,6月7日14点左右到达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齐鲁嵩山峡谷漂流游玩,14点50分左右在中途停船的节点下来买东西,上船后工作人员已经准备开船,突然被一群人恶意拖拽到岸边,近距离用高压水枪向她打来,“我被很大的冲击力压住,抱住头蹲着,当时水枪弄得我后背还有侧脸很痛。”当时她大声制止,一名男子又二次用高压水枪向她攻击。“我们之间的距离不到半米,他瞄准了我的眼睛,强大的冲击力导致我的右眼瞬间失明。”她说当时报了警,而肇事者对她进行辱骂和恐吓之后逃走。
她因为一直受到攻击无法睁眼,没有直接看到肇事者用的工具,但根据力度判断,不是普通的水枪,很可能是高压水枪。她还表示景区在事发时没有进行阻拦,没有及时呼叫救援。
这位女孩首先回答了网友们关心的眼睛会不会失明的问题,她说:“从医院给我办理住院之后,我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视力正在一点一点恢复, 但医生交代病情说,可能不会再像以前一样看东西那么清晰,或许还有一些不可控的后遗症,有可能出现外伤性青光眼、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增殖性玻璃体视网膜病变等等问题,严重的话可能需要手术治疗。”
关于肇事者是否属于逃逸,她说事发后在等待110和120的时候,她曾要求此人留下,但此人不愿留下配合调查,只留下一个同伴的手机号,就直接走了,“对于是否属于逃逸,有待警方调查。”
关于肇事者用的是否为高压水枪,因为她受到冲击后只能抱着头蹲下,对方在不到半米的距离一直对她进行喷射,她感觉非常疼痛,后来站起来警告对方时,我的眼睛被他打的已经看不见了,根据水枪的力度,她认为并不是谓的玩具枪,具体是什么工具有待警方调查核实。
关于景区问题,她认为旅客游玩过程当中,工作人员有义务保护安全,“在我已经明确告知不要用高压水枪射我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没有进行阻拦,在得知我的右眼看不见的情况下,也没有及时呼叫救援,而且我被人追到岸上辱骂时,也没有进行劝止和阻拦。”
该女子出示的诊断书显示,中医诊断:撞击伤目、络伤出血证。西医诊断:1、眼球挫伤(右);2、创伤性前房积血(右)。受伤女子发帖称,希望找到当时和她一块坐船的人或者其他目睹全过程的人。
北京盛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代月告诉记者,根据受害人出示的诊断书,受害者伤情为眼球挫伤及创伤性前房积血,以上伤情可能构成轻伤二级,已经达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如果存在导致视力减退至0.5以下、视网膜脱落、眼球萎缩等后遗症,甚至最高有可能构成重伤。除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外,侵权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
6月10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齐鲁嵩山峡谷漂流景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她对此事不了解,记者询问是否可以使用高压水枪,对方称:“游客须知上写有高压水枪、尖锐锋利等物品均被禁止带上船,并且在登船的时候,工作人员检查得也非常严格。”
随后,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旅局获悉,他们已关注到女孩漂流时被男子用高压水枪攻击致失明一事,当地公安部门已介入处理,具体进展情况仍在与公安部门对接中,文旅局正在督促景区加强对高压水枪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此外,临朐县相关部门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当时,男游客没有离开景区,警方联系并找到了男游客。男游客承认了自己的行为,目前当地相关部门正在处置中。
来源 | 红星新闻 扬子晚报
监制 | 李金锋李洁敏主编 | 彭丹
编辑 | 杜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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