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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门诊日常管理
(一)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临床业务管理由感染性疾病科负责,未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机构可由急诊科、呼吸科或内科负责。建议由主管医疗的副院长对发热门诊的日常运行、多学科会诊、人员调配、物资准备等进行统筹管理。
(二)配备一定数量、相对固定的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内科医师。建议至少配备4名医师参与日常临床诊疗工作,至少应有1名医师具有感染科或相关专业(如呼吸危重症等)副高及以上职称。根据实际诊疗量及时增配医务人员数量,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三)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
(四)医疗机构应配备由感染、重症医学、急诊、院感管理、儿科、妇产科、影像、检验等相关专科医务人员组建的院内专家组,建立多学科会诊机制。
(五)发现可疑传染病病例应按相关要求进行登记、隔离,并立即向主诊医师及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组织院内专家组会诊,并留院观察治疗。当留观室数量不能满足临床诊疗需求时,需另外设置隔离留观区。建议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儿童专科医院、中医医院按照“平疫结合”原则,设置不少于开放床位数的5%~10%用于突发疫情时疑似呼吸道传染病患者的隔离留观。
(六)各区(县)应根据传染病流行形势和发热患者就诊人次合理安排发热门诊的开设数量和开诊时间。
(七)对发现的需转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特殊传染病疑似或确诊患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转送至定点医院,并做好病历资料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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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an.quark.cn/s/fec593fa2b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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