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经销商?何谓代理商?
经销商、代理商这两个概念,对于很多企业,并不陌生。部分企业在商业经营过程中签订的合同五花八门,有《代理经销合同》、《经销代理合同》、《销售代理协议》等等,很多企业对经销商与代理商,分不清楚。今天笔者结合法务实践经验与大家一起辨析,何谓经销商?何谓代理商?
我们先一起来看一下经销商和代理商的概念。
通俗来讲,经销商就是从生产厂家购进货物,再将货物加价出售给买受人的主体。经销商与生产厂家形成的是买入货物的合同,与买受人形成的是卖出货物的合同,是两个买卖合同的主体。
代理商,顾名思义就是代理生产厂家出卖商品或者服务赚取佣金的主体。代理商与生产厂家之间形成的是代理合同关系,代理生产厂家与买受人形成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代理商与买受人之间不发生任何法律关系。
经销商与代理商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经销商拥有货物的所有权,而代理商在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货物所有权的,这就决定了经销商比代理商要承担更大地经营风险,经销商从生产厂家购入货物后,交易完成,除非质量问题或有特别约定,否则,经销商不得退货,未售出的货物只能自行处置。而代理商不一样,货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生产厂家,代理商无须考虑滞销货物的处置问题,不存在经营风险,除保证金与代理费之外无需其他资金投入。
当然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从经营权限来讲,经销商自主权更强。经销商可以分为一般经销商与独家经销商,一般经销商可以同时销售竞品,由于经销商赚取的是买进与卖出的差价,因此,利润空间也更大。而代理商会受到生产厂家的诸多限制,代理商也分为一般代理商与独家代理商,代理权限以与生产厂家签订的代理合同为准,但售卖价格是受生产厂家管控的,代理商只能按照生产厂家指定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出售。代理商以从生产厂家获取的佣金为收入来源,利润空间较小。
经销商、代理商区别总结
1. 性质不同。在这样的代理方式下。代理商与生产厂家之间是属于委托代理关系,而经销方式下,经销商同生产厂家之间关系是属于买卖关系;
2. 概念不同。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进行销售,签订相关的销售合同,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两种。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自身的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的代理权。
3. 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方面的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实现收入;一般情况下,经销仅仅指商品方面的销售,而代理的范围和权限则可以做的很广泛,因此在代理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代理自身的范围以及代理的方式及期限等。
4. 从法律关系上讲,代理行为即通过委托人的行为,所谓代理商与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本身,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须由其自己进行承担。
5. 经销商与代理商的业务不一样,经销商是比较独立的经营机构,它拥有有商品的所有权,获得经营自身的利润,且在经营过程不受或者极少受生产厂家方面的限制;代理商不一定是独立的相应的机构,它自身没有商品的所有权,通过以赚取佣金为报酬,且它的经营活动会受到生产厂家的限制以及相应的指导。
值得注意的的是,在现实中,现在所称的”代理商“在本质上已经不是代理商了,更多具备的是经销商的性质,还有些属于二者的混合体,既有代理行为,又有销售行为,很少有纯粹意义上的代理商,称其为有代理权的经销商更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