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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新能源坠亡事故(12/18更新)

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鲁安发〔2021〕20 号)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鲁西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9?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和开展情况

2022年5月10日,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受聊城市人民政府委托,由市应急局牵头,组成了由市纪委监委、市住建局派员参加的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鲁西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9?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

依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鲁西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9?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鲁安发〔2021〕20 号),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调阅事故原始档案和查取相关文件材料)、实地考核等形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征求事故调查组相关单位人员意见,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追责处理落实情况

(一)建议免予追究事故责任人员落实情况

李同保,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第一工程事业部安装公司第一安装队员工。

处理建议: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事故责任。

落实情况:免予追究事故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单位

1.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由聊城市应急管理局给予其处6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已对其行政处罚65万元。

(2)刘凯,中共党员,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厂房改造工作小组组长。

处理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由聊城市应急管理局给予其处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已对其行政处罚14.41万元。

2.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1)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建议由聊城市应急管理局给予其处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已对其行政处罚80万元。

(2)朱厚军,中共党员,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第一工程事业部安装公司经理。

处理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由聊城市应急管理局给予其处上一年年收入30%罚款的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已对其行政处罚9.24万元。

(3)刘存杰,中共党员,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第一工程事业部安全总监。

处理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由聊城市应急管理局给予其处上一年年收入30%罚款的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已对其行政处罚10.02万元。

(4)宓兴会,中共党员,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第一工程事业部部长。

处理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由聊城市应急管理局给予其处上一年年收入30%罚款的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已对其行政处罚12万元。

(5)董书国,中共党员,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处理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由聊城市应急管理局给予其处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已对其行政处罚23.66万元。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1.李瑞邦,中共党员,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部长。

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九十条,《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落实情况: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已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朱厚军,中共党员,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第一工程事业部安装公司经理。

处理建议: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落实情况:中共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已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刘存杰,中共党员,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第一工程事业部安全总监。

处理建议: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落实情况:中共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已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宓兴会,中共党员,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第一工程事业部部长。

处理建议: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建议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落实情况:中共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已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董书国,中共党员,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处理建议: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建议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落实情况:中共鲁西集团健康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组联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其他问责建议

1.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

处理建议:由开发区管委会对其通报批评,责成其向开发区管委会作出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2021年12月30日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向开发区管委会作出书面检查,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已上交书面检查。2022年3月2日开发区管委会下发《关于鲁西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9?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对建设管理部进行通报批评。

2.蒋官屯街道办事处

处理建议:责成其向开发区管委会作出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2021年12月23日,蒋官屯街道办事处已向管委会上交书面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从评估情况看,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鲁西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9?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情况

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深刻汲取“9?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教训,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一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事故发生之后,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全面梳理岗位职责,建立完善39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到岗到人,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增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全面的纵横交织安全体系。二是迅即开展警示教育,全面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按照现场警示会指示要求,组织全员开展“9?12”事故大讨论,公司经理和安全职能负责人进行了深刻检讨反思,全员每人谈体会、写心得,真正做到痛定思痛,引以为戒。下发各类安全考核通报60余份,发放奖励1.3万余元,切实提高了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公司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能力。组织全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开展岗位操作规程专项梳理,对41项操作规程梳理完善,安排42名员工前往聊城市安科安全生产教育科技中心参加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组织高处作业、有限空间、动火等高危作业监护人员培训3场次,组织开展“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应急演练8次,全面提高了公司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专业技能。

(二)事故相关单位整改情况

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针对“9?12”事故积极开展整改工作。一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到人。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事业部制定了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方案和监控管理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职责和标准,对不执行制度的人员和不落实制度的干部严格考核、严厉追责。三是强化现场作业安全管控。公司要求作业人员重新签订自保互保联保承诺书,强化员工安全责任意识。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组织全员深入学习各类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机制对学习效果进行抽查,确保学习到位。采取悬挂条幅和承诺宣誓活动,增强全员互保联保意识,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前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

(二)事故发生地政府落实整改情况

蒋官屯街道办事处作为属地单位,在事故发生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了系列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事故发生后15日内,办事处分别召开3场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街道党工委相继召开4次专题会议。二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办事处采取政府购买专家服务与街道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诊断式服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500余人次,排查企业2500家次,排查出安全隐患7000余条,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制。组织辖区内390余家企业进行了“建清单、规培训”专项培训,发放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学习资料6000份、培训合格证书11000本,实现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全覆盖。

(三)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情况

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在事故发生之后,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开发区当前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实行网格化监管。成立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对辖区内建筑进行网格化监管,设置三个网格,明确各网格监管人员,压实了监管责任。二是开展安全专项检查行动。2021年9月至今持续开展秋季大检查、冬季大检查、复工检查和春季大检查等专项检查,共组织检查项目292个次,排查隐患问题1300条,全部、局部停工178处,罚款21.8万元。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对所有进区企业和区直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内容专题培训;组织企业进行“开工第一课”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了企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四、总体评估意见

经评估组评估,本起事故中所有事故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行政处罚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均已处理到位;事故发生企业能够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发生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强化事故防范措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了该辖区内生产安全形势稳定。

聊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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