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更好地贯彻实施,规范药品经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惠卓带领执法检查组就《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市中医医院、开远工人医院、开远诚康诊所、灵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小龙潭卫生院、羊街卫生院及部分村级卫生室、药品销售店等单位,实地查看场所环境、药品储存环境,详细了解药品采购、销售、使用环节和执法主体职责履行等情况。
在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单位关于《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在《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工作中的做法和成效,并针对宣传不深入、基层监管力量不足、药品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可能影响法律实施、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责任、夯实监管基础、强化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药品本质安全水平;要加大《药品管理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不断增强群众的药品安全意识;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过期药物处理、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个体诊所和乡村卫生院(室)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要探索和完善药品监管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公安、卫健、医保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合力抓好《药品管理法》的贯彻落实。
文、图/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王惠莲
初审/编辑:张 锐、杨 林
复审:杨 林
终审:李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