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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背反-康德哲学概念

二律背反

《二律背反》,此词条收录于01/18,仅供参考

      “二律背反”(德语:Antinomie,英语:Antinomy)是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其著作《纯粹理性批判》中所提出的哲学概念,具体指当人们试图对适用于经验的知性范畴进行超验的运用时,将会引发的成对相互冲突的命题。二律背反在康德的先验哲学体系中分为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以及审美鉴赏和目的论判断力的二律背反。

      在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中,“理性宇宙论”以“世界”为认识的对象,用只能被应用于经验的先验形式,即直规的形式和知性范畴对世界整体性质做出判断,但由于没有经验的依据,对于世界之整体便形成了两种相互对立的理论,而它们各自却又能够在逻辑上成立,从而产生的先验幻相就被称为“二律背反”。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有四组,四组二律背反面对的问题分别是: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有无开端和界限;世界上的所有复合实体是否都由单纯实体构成;在自然的因果律之外是否存在自由;世界中是否存在绝对必然的存在者。这四组二律背反又可分为“数学的”和“力学的”两大类,作为“数学的二律背反”是从量的关系来考虑的,其解决办法只须指明正、反双方都是错误的;“力学的”二律背反可以通过现象与物自体的划分而得以解决。《实践理性批判》的二律背反进一步揭示了道德与幸福的矛盾,将辩证法引入社会伦理当中。最后,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进一步揭示了鉴赏的主观性与客观性之间的二律背反以及目的论的二律背反。

      康德的二律背反学说为后来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提供了重要启示,二律背反暗示了一切事物从本质上说都最终是由内在矛盾而发展出来、形成起来的;因而,每当人面对一个对象,要从现象的考察进入到本质思考时,必将会遇到该对象的内在矛盾;同时,认识主体、理性的自相矛盾在此情形下正是促进主体不断深入对象的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入一层的本质的内在动力,正如事物本身的内在矛盾性也正是一切事物不断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一样,这正是在辩证法意义上的逻辑学和认识论的共同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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